为了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实验中心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根据国家关于实验室的相关制度,特对实验中心主任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物资管理,协调工作和统筹安排实验教学。
第二条 组织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加强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体制改革,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负责组织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建立实验中心工作档案和信息搜集整理工作。
第四条 负责实验中心的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组织实验教学人员,把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来,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承担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并把教改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
第五条 全面负责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物资等申报采购、领用的审批、检查、监督工作,并及时建卡、建帐,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六条 负责明确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和责任的落实、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
第七条 负责实验教学、安全卫生、人文环境、工作进展的检查、总结和评比活动。
第八条 负责实验中心文明实验室建设,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九条 负责编制实验中心发展规划,实验中心章程和上级主管机关要求起草的各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