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按照2019年度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我院党委中心组在学院会议室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国礼主持,党委组织委员李小红副院长主题发言,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
李小红副院长主讲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八章,包括:总则,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监督与追责,附则。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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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学院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有了较为系统地了解,这将有利于学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带头执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有利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讯员 / 我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