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时光如梭,历经寒窗苦读的你们即将肩负祖国的召唤,牢记恩师的教诲和家人的期望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开辟一个实现自己理想和抱负的新天地。仲夏六月,惠风和畅,转眼之间,你们又将挥别母校,走向四面八方,踏上人生新的征程。值此离别之际,
就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和就业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提示如下:
1、毕业生应按照《离校手续单》上要求办理各项有关手续,每项手续办理完成后须有相应部门盖章。最后到学院办公室上交《离校手续单》。
2、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序办理各项手续。
3、在手续办理完后,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等重要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 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有误,以便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正。 如有问题,请到教务处或者所在学院处理毕业证、学位证问题;到招生就业处处理就业报到证问题;到保卫处处理户籍关系问题。
5、建议同学们最好在离校前与就业单位联系一下,落实报到时间及其它报到注意事项,以便带好相关手续直接报到或按单位要求时间报到。
1、毕业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到材料(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毕业证、学位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到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将报到材料(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等)上交给单位相关部门,以免遗失。
2、报到后,若遇有问题,要协商解决,不能私自脱离工作岗位。
1、档案的转递是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单位而定的。毕业生离校以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好档案材料,通过机要局统一寄发到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私营及外资单位没有接收机要文件的权利,我们将寄发到所属当地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当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及时按转递单位查寻自己的档案。如果没有找到,可与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联系查询(根据机要局规定,过期不接受查询)。
毕业生的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在择业期内,档案存放在学校的学生处。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去办理。联系电话:64231747。户口的办理在保卫处,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具体为:开元校区学生到保卫处综合一科(65626110),西苑校区学生到保卫处综合二科(64231787),景华校区学生到保卫处综合三科(64830321),周山校区学生到保卫处综合四科(64282254)。
(1)超过择业期后,就业报到证由学校就业部门集中办理,直接派往学生生源所在地市(地)级人事部门。毕业生应及时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领取报到证。
(2)档案由学生处直接发回生源所在地市(地)级人事部门。
(3)持《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转移手续。
1、就业报到证的手续办理在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办理就业报到证分两条途径:① 持签约的协议书。一种是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一种是实行人事代理时与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签约的。②写回原籍自主择业申请。写出申请,经学院审定、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以上手续可自己来办,也可委托他人前来代办。
2、学校每月15日左右集中到省教育厅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去办理一次就业报到证。节假日顺延。寒、暑假不办理。办理完毕后,请同学们查询及时领取。
3、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持委托书和自己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签字后领取。
1、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签申请,由原单位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即退函),退回原签订的协议书,如已签发过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也需退回。
3、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招生就业处领导审批。
5、与新接受单位签订协议,再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办理。
国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社会就业总体规划,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请毕业生关注地方各级人社部门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最后,衷心祝愿beat3652014届毕业生身体健康,事业蓬勃,生活幸福,前程似锦!